關于期末考試注意事項的通知
添加時間:2018-12-28關于期末考試注意事項的通知
各二級院(部): 根據《關于印發課程考核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務【2015】011號)要求及《2018-2019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表》,現將期末考試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1.請各二級院(部)自行組織召開考務會,會議應向監考教師強調:嚴格按照《廈門東海學院教師監考守則(修訂)》要求執行。教師在監考期間應遵守監考紀律,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項。 2.開考前監考教師需檢查考生是否按照學號順序入座。凡參加閉卷考試的考生,不得將手機、手表及其他與考試有關的物品帶進考場。如已帶入考場,要求考生把手機關機,連同與考試有關的物品放在考場指定的位置。 3.請各二級院(部)提前把有涉及到考試的教室衛生清理干凈,桌椅擺放整齊。要求學生把書本帶離教室,抽屜不得留有紙屑。 4.期末考試凡有涉及到的教室,請各二級院(部)在考前20分鐘打開教室門,以便監考老師和考生進入考場,考試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不滿30分鐘學生不得交卷。 5.各二級院(部)要提前印好期末考試的考場記錄表、教師簽到表、學生簽到表等,考試結束后要收集并留底作為原始材料。 6.各二級院(部)負責人及教研室主任核對清楚試卷數量,避免因出錯影響考試秩序。監考教師應提前20分鐘到所屬課程的院(部)領取試卷、考場記錄表、學生簽到表并簽到。 7.各位監考教師要嚴格履行監考職責,發收試卷份數與考生人數要一致,嚴格考場紀律,發現考生作弊現象一律按違紀處理。 8. 考試巡查組成員由校、院兩級組成,巡查安排表詳見附件1:考試巡查安排表。巡查組成員需嚴格按安排表進行巡查并填寫附件2:領導巡視記錄表。當天上午考試完,巡查表于下午14:30前上交教務處;下午考試完,可于次日9點前上交教務處。廈門東海學院教務處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考試巡查安排表
日期 | 考試場次 | 考試時間 |
巡查人員 | |||
12月29日 | 第一場 | 8:40-10:10 | 趙建業 | 楊先林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2月29日 | 第二場 | 10:30-12:00 | 趙建業 | 王源輝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2月29日 | 第三場 | 14:00-15:30 | 廖貴強 | 曾建家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2月29日 | 第四場 | 15:50-17:20 | 陳秀潔 | 高艷玲 | ||
1月2日 | 第五場 | 8:40-10:10 | 趙建業 | 張清祿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月2日 | 第六場 | 10:30-12:00 | 廖貴強 | 唐龍泉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月2日 | 第七場 | 14:00-15:30 | 廖貴強 | 黃朝銘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月2日 | 第八場 | 15:50-17:20 | 潘方華 | 高艷玲 | ||
1月3日 | 第九場 | 8:40-10:10 | 趙建業 | 謝金育 | 許鵲君 | 高艷玲 |
1月3日 | 第十場 | 10:30-12:00 | 廖貴強 | 鄭志明 | 許鵲君 | 高艷玲 |
附件:2:領導巡視記錄表
巡視人 |
巡視科目 |
巡視班級 |
巡視時間 |
巡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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