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做好期末教學與考試工作的通知
添加時間:2014-06-10關于做好期末教學與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為了做好期末各項教學工作,現將期末教學與考試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試時間與組織考試工作安排
1.考試時間:
2.期末考核方式、試卷的編寫、審批,請按《東海職教》【2011】005號文件要求操作。
提倡改革原有傳統筆試考核的題型及考核方式,以有利于實現課程教學目標為準。基礎理論的掌握以“夠用與適用為度”,建議改革傳統的筆試考核題型,適當減少理論考核的分值,增加實踐動手能力環節考核。除公共課與專業基礎理論課外,專業技能課加強實踐動手能力考核,盡可能減少筆試。
各系(部)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計劃填寫《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期末課程考核方法申請表》,由系(部)負責人審核后,并于
二、期末有關教學工作
1.課程結束與復習。2012級和2013級高職課程要求在16周(
2.畢業班的工作。各系(部)指導教師要加強指導2011級畢業生的畢業頂崗實習,畢業頂崗實習的成績評定參照《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關于頂崗實習管理辦法(修訂)》(東海職教[2012]003號),于5月30前完成畢業頂崗實習成績評定。
3.要加強高職考試管理工作。各系(部)要組織召開專項會議,傳達《東海職教》【2011】005號《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課程考核與考試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精神,讓所有專任教師認識期末考試的重要性、嚴肅性,防止和制止各種形式的違規行為。同時,要提醒輔導員及任課教師對學生開展考風考紀教育活動,讓每一位學生端正學習態度、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在考試中做到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4.考試結束后,各系(部)要組織任課教師做好試卷的評分工作。考試成績評定要求公平、客觀、實事求是;要建立成績評定核對環節,避免出現差錯;試卷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試卷評定結束后,各系(部)應及時組織教師以《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為依據,進行教學質量分析,并將填寫的《學生考試成績報告單》、《試卷質量分析表》《非卷面考核質量分析表》于
5.新學期教材選用與預定工作。各系(部)要嚴格遵照《廈門東海學院教材選用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執行,并于
6.預安排新學期教師任課工作。各系(部)要根據各專業特點,合理安排好教師教學任務和工作量,并于
7.各系(部)要安排專門的時間,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認真總結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探索、改進工作策略,安排好下學期的教學與活動工作計劃,努力爭取教學與管理工作在新的學年中有所創新、有所提高。
三、期末教學檢查的要求
1.期末臨近,各系(部)要認真開展教學檢查工作。第一,教師在自查中要實事求是填寫《教師業務情況自查表》;第二,各系(部)在檢查教師教學工作中要公正、客觀填寫《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期末教學檢查情況匯總表》,并提交期末檢查工作總結,于
2.期末教學檢查內容
(1)查教案。主要檢查各專任教師是否按要求,認真備課,提前寫好所教課程教案。
(2)查授課。檢查各專任教師是否完成授課計劃和檢查教師互相聽課、評課記錄情況,并收集、歸檔教師《聽課記錄表》。
(3)查作業。檢查專任教師任教各門課程作業布置情況是否適量,批改是否符合要求。
(4)查實踐教學活動。主要檢查實驗教學、實習實訓教學情況。
(5)查教研活動記錄。檢查各教研組教研活動執行情況和及時反饋教學檢查的意見,做到肯定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問題,促進各教研組在新學期開展活動中取得較好的效果。
3.開展評教活動:要求各系通知學生進行網上評教(詳細方案與評教網址另行通知)。在開展評教活動中,組織學生參與率達80%以上。
注:請各系(部)秘書于
教務處
二0一四年
主題詞:期末 教學 考試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