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三屆福建省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添加時間:2017-04-06各設區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舉辦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教高函〔2017〕4號)精神,進一步激發我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熱情,展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與社會投資對接平臺,經研究,決定于2017年4月至8月舉辦第三屆福建省“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主題
搏擊“互聯網+”新時代,壯大創新創業生力軍。
二、目的任務
(一)旨在激發大學生創造力,培養造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生力軍;推動賽事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用緊密結合,促進形成“互聯網+”新業態,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
(二)重在把大賽作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導各地各高校主動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積極開展教學改革探索,切實提高高校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組織機構
(一)大賽由省教育廳聯合省委網信辦、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人社廳、省科協、團省委、省知識產權局、省廣播影視集團和省電子信息集團等部門主辦。
(二)大賽設立組織委員會(簡稱大賽組委會),主任由省教育廳廳長黃紅武同志擔任,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設立專家委員會,由省內知名專家學者擔任主任、副主任,社會投資機構、行業企業、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作為成員,負責參賽項目的評審工作,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
(三)大賽由中國建設銀行福建省分行、網龍網絡公司、省互聯網經濟促進會等單位協辦。大賽邀請全國高校雙創教育協作媒體聯盟,新華網、人民網、中國網福建,中國教育電視臺,光明校園傳媒,騰訊微校,福建廣電集團綜合頻道、旅游頻道、經濟廣播電臺,福建教育電視臺,海峽人才網和海博TV等媒體合作支持。
(四)各高校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校初賽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項目評審和推薦工作。
四、項目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制造業,包括智能硬件、先進制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工具軟件、社交網絡、媒體門戶、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文化創意服務,包括廣播影視、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旅游休閑、藝術品交易、廣告會展、動漫娛樂、體育競技等;
5.“互聯網+”商務服務,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財經法務、房產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聯網+”公共服務,包括教育培訓、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7.“互聯網+”公益創業,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五、項目要求
各高等學校負責審核參賽對象資格。
(一)參賽項目要求能夠將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培育基于互聯網新時代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產業升級以及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進制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產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創新網絡化服務模式,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參賽項目須真實、健康、合法,無任何不良信息,項目立意應弘揚正能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產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一經發現即喪失參賽相關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參賽項目涉及他人知識產權的,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的創業項目,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六、對象及分組
根據參賽項目所處的創業階段、已獲投資情況和項目特點,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參賽項目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之后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注冊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冊);或工商登記注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后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4.就業型創業組。參賽項目有效提升大學生就業數量與就業質量,主要面向高職高專院校的創新創業項目(高職高專院校也可申報其他符合條件的組別),其他高校也可申報本組。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后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布之日后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中已完成工商登記注冊參賽項目的股權結構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于1/3。對于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老師的股權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的股權不得少于50%(其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于15%)。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于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七、賽制及獎項
(一)大賽采用校級初賽、省級決賽二級賽制,獲獎優秀項目推薦參加全國總決賽。校級初賽由各高校負責組織。
(二)全省共產生300個項目入闈省決賽,大賽組委會將綜合考慮各校報名成功團隊項目數、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情況等因素分配名額。通過網上評審,擇優確定80個項目進入省級現場決賽,決出金獎10個、銀獎20個、銅獎50個(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的具體名額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由大賽組委會向獲獎者頒發獎金、獎杯及證書,并提供投融資對接、落地孵化等服務。大賽組委會還將根據各高校報名團隊數、獲獎數及創新創業教育工作開展情況等因素評出優秀組織獎10個,優秀創新創業導師獎30個,頒發獎牌及證書。
八、賽程安排
(一)參賽報名(4-7月)
1.參賽團隊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或大賽微信公眾號(名稱為“大學生創業服務網”)任一方式進行報名。報名系統已于2017年3月23日開放,于8月31日前關閉。
2.各高校可通過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及時掌握報名進展情況,推薦參加省賽的團隊數以8月1日的報名成功數為基準,具體名額另行通知。
(二)學校初賽(6-7月)
各高校廣泛宣傳發動,組織學生報名參賽,每個學校都要進行校級選拔,于8月1日前完成校級初賽,遴選參加省級決賽的候選項目。校級初賽的比賽環節、評審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決定。
(三)省級大賽(8月下旬)
1. 8月上旬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闈省級決賽的項目進行評審,擇優選拔80個優秀項目進入省級現場決賽。
2.8月22日、23日,大賽組委會組織省級現場決賽。
各項目團隊可以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查看相關信息,可獲得項目展示、創業指導、投資對接等服務。各高校可以通過騰訊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進行賽事宣傳,獲得項目激勵和孵化指導。
九、決賽評審
(一)第一輪網絡評審
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各校推薦的參賽團隊在報名網站報名的項目計劃書及其他佐證材料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拔80個項目進入省級現場決賽。
(二)第二輪現場決賽
現場決賽包括參賽團隊現場創業項目(產品實物)展示、陳述(6分鐘)和回答評委提問(4分鐘)等兩個環節,大賽評審委員會邀請評審專家分組進行現場評審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為現場得分,評選出金獎、銀獎和銅獎。
評審規則見附件。
十、有關要求
(一)大賽是推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學校進行創新創業教育實踐的一種形式,也是創新創業教育成果的一次大檢閱、大練兵,更是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和中央31號文件精神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高校要堅持以賽促學、以賽促練,以賽促教、以賽促創,將大賽的成果、經驗以及所反映出來的問題反饋到教育教學過程中;要以大賽為載體,促進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完善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體系,從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制度創新和實踐環節等方面不斷探索創新創業教育新模式。
(二)高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大賽的宣傳動員。各地各校要認真總結前兩屆大賽的組織經驗,制定大賽組織實施工作方案,指定責任人,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分工和完成期限,為競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工作支持,并組織做好校級比賽和項目推薦工作。要廣泛動員聯系符合條件的參賽對象踴躍報名參賽,做到全覆蓋,參賽學生比例不低于5%。要鼓勵教師和符合條件的校友、導師將科技成果產業化,帶領學生共同創新創業。
(三)教育部和全國大賽組委會將根據我省各高校項目報名數分配給我省參加全國總決賽名額。省大賽組委會將根據省級決賽的獲獎項目情況和各高校報名數,擇優推薦參加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
(四)大賽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負責日常組織協調工作,大賽的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大賽有關事宜,請與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聯系。
1.大賽工作QQ群為273246748,請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員加入該群,便于賽事工作溝通及交流。
2.大賽組委會辦公室聯系人:陳小杰,聯系電話: 0591-87844868(含傳真),電子郵箱:jytxsc@126.com。
附件:評審規則.docx
福建省教育廳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