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添加時間:2023-04-28一、學校簡介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全國高考統招計劃,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綜合性民辦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座落在“國際花園城市”—廈門。由全國地產開發百強企業和全國地產開發運營效率十強企業的泉舜集團舉辦。校區占地超500畝。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與生活條件優越,配套設施完善。學校目前設置有商學院、健康產業學院、教師教育學院、工程技術學院、航空旅游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傳媒與藝術學院、思政教學部和公共教學部等9個二級學院。始終堅持走“育人為本,素質為先,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道路,與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泉舜集團、廈門市第三醫院、廈門市伍心養老院(連鎖)、用友新道、廈門公交集團、泉州酒店等知名企業聯合建立長期穩定的緊密型合作辦學關系,合作共建二級學院,實行校企“合作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辦學模式,將學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作為衡量辦學水平的第一指標,實現了畢業生高就業率和高質量就業。努力把學院建成一所辦學理念先進、辦學特色鮮明、辦學條件優越、教育質量優良的創新型高職院校。
二、學校性質、層次和學歷證書頒發辦法
1、國家統招代碼:14112 。
2、辦學性質和層次:民辦高等職業教育,以全日制專科教育為主。
3、學制:三年。
4、證書種類和頒發辦法:學生畢業時由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執行電子注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三、校址
廈門市同安文教區五顯中路280號(同安影視城旁),郵編:361100。
四、聯系咨詢、查詢方式
(1)網址:www.ibudan.com;
(2)招辦電話:0592-7269258,7269259,7269260,7269016;
免費電話:400-167-8855
傳真:0592-7269261
QQ咨詢:1520171439,1525049398, 1525944923
微信公眾號:xmdhedu
抖音號:xmdhxy
(3)監督電話:0592-7269200
五、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
(1)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1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10900 |
2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0900 |
3 | 大數據與會計 | 10900 |
4 | 國際商務 | 10900 |
5 | 建設工程管理 | 10900 |
6 | 工程造價 | 10900 |
7 | 電梯工程技術 | 8900 |
8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8900 |
9 | 藝術設計 | 11500 |
10 | 影視動畫 | 11500 |
11 | 影視編導 | 11500 |
12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11500 |
1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11500 |
14 | 空中乘務 | 10900 |
15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10900 |
16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10900 |
17 | 旅游管理 | 10900 |
18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10900 |
19 | 電子商務 | 10900 |
20 | 軟件技術 | 11900 |
21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11900 |
22 | 智能控制技術 | 11900 |
23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900 |
24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1900 |
25 | 早期教育 | 11900 |
26 | 學前教育 | 11900 |
27 | 音樂表演 | 11900 |
28 | 護理 | 11900 |
29 | 社會體育 | 11500 |
30 |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 16800 |
31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8900 |
32 | 藥學 | 11900 |
備注:2023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收費標準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具體以主管部門批復為準。部分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的專業根據人才培養投入成本實際收取一定的培訓與認證費用。
(2)招生計劃
2023年我院(校)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六、錄取規則
(一)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投檔原則:福建省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其余省份按其要求進行志愿平行投檔錄取,充分體現“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三)福建省藝術類專科、體育類??婆鶎嵭袑I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
福建省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生均按省統考類別的綜合分(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其中,編導類的綜合分=考生高考總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美術類的綜合分=考生高考總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音樂類的綜合分=考生高考總分×3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70%,體育類的綜合分=高考總分×30%+考生體育成績×7.5×70%),然后將類別中的考生依次按專業填報順序錄取。
藝體類考生按綜合分排序,考生綜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身體條件進行擇優錄取。
福建省普通類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忌煽兎謹迪嗤?,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擇優錄取。
外?。ㄊ?、區)藝體類考生,其高考成績和藝體省統考成績達到各?。ㄊ?、區)藝術類大專投檔線后,按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分計算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無規定投檔分計算原則,我院將另行公布。
(四)調檔比例:不超過各省計劃的120%。
(五)外語語種:對外語高考的語種無特殊要求,也不要求口試。
(六)專業要求: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音樂表演、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有專業要求,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新生入學后需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不符合面試條件者,擬轉入其他專業。專業要求具體如下:
1,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音樂表演專業: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
2,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
(1)五官端正,牙齒潔白整齊,膚色好,形象氣質佳;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3)矯正視力正常,眼球沒有發生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聽力不低于5米;
(4)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久治不愈的皮膚病,如頭癬、濕疹、牛皮癬、慢性蕁麻疹等;
(5)口齒清晰,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6)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
(7)無明顯內外八字步、O型腿。
(七)考生要求:我院各專業對考生性別無限制,對考生的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八)我校錄取工作不設分數級差。
(九)按各省省級招生部門規定,如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由我校提出申請,經各省省級招生部門批準后,可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分錄取,按各省省級招生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除在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校官方網站上公布外,還通過郵局用特快專遞的形式將錄取通知書寄給考生本人。
七、監督保證
(1)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院的招生錄取工作,確保“陽光高考”招生錄取的全面實施。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院黨委及其紀檢委員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合法、遵紀、公平、公正”,并公布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訴求。
八、收費、退費
學費: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詳見福建省公布的招生計劃冊。
住宿費:我院學生實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費1800元。
教材費:預收700元,根據實際結算,多還少補。
生活用品及軍訓服裝:520元。
意外險:100元。
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的規定辦理。
九、獎學、助學政策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3)東海學院獎學金:
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
(二)助學政策
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來校報到后,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2800元,其中被評為特困生的,每生每學年4500元(為福建省建檔立卡系統內認定的兜底學生直接評為特困等級)。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每人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
另外,我校根據學校需求為家庭貧困的學生提供一定勤工儉學的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附則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