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 |
閱讀:4人次 發表時間:2018-05-23 作者:沈秋賢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示制度 為確保資助工作有序、有效進行,提高資助工作的透明度,確保資助工作公正、公開開展,更好接受資助中心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在每學期開學時要向師生公示主要國家助學項目的相關政策、資助條件、操作程序等。 二、學校確定好資助對象后要在學校公示欄內張榜公示一周或五個工作日以上,并及時將公示相關信息告知師生。 三、公示內容必須包括資助項目名稱,受助學生姓名、年級、班級、資助資金額度、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投訴電話等基本信息。 四、公示結束后,無異議,資助方可繼續辦理,對學生監督有異議的應根據政策規定進行復審,并予以解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