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暨師德師風建設制度
添加時間:2020-11-01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加強黨對高校教師工作的領導,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建設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按照新時代要求,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增強廣大教師以德立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育,爭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教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特修訂《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暨師德師風建設制度》。
一、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理想與職業道德水準為重點,創新師德教育,完善師德規范,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立健全學校黨委、院(部)黨組織、教師黨支部三級聯動的教師工作機制,強化基層黨組織在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中的作用。堅定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爭做“四有”好老師,努力成為“大先生”,把為學、為事、為人統一起來,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本標準適用于學院全體教職員工。
一、師德師風目標責任制度
學校始終堅持把師德師風建設放在首位,每學期開學與每一位教師簽訂《師德師風建設責任書》,將責任落實到每個教學單位及每位教師,力求做到責任明確,無死角、無漏洞、無空白。
二、師德師風互助制度
學校成立校、院兩級督導小組,形成雙循環的督導機制,各二級院(部)督導小組應隨時關注和幫助本院(部)個別易犯錯誤、脾氣暴躁、易沖動自控能力差和剛參加工作的年輕教師,主要從安全、師德等方面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們的工作情況和思想動向,及時糾正出現的問題或不良思想趨向。發現重大問題必須第一時間報告分管校領導,并作及時處理。
三、師德師風教育制度
學校統籌開展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教育。運用思政課、教研室活動、例會、新教師培訓等方式,組織學習有關最新教育法律法規、思想政治、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方面的師德教育,強化教師法治教育,提升依法執教、規范執教能力,使教師做到應知應會并轉化為行動自覺。積極開展《師德專題教育活動》,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進一步凝聚思想共識,使之成為全體教師的共同價值追求。
四、師德師風考核制度
學校堅持做好每學期的師德考核工作,堅持由學校考核及學生、教師評議、二級院(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堅持把教職工師德師風的考核結果要作為對教師的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評優評先、晉級提拔、績效評價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據。
五、師德師風獎懲制度
學校通過定期開展《師德師風評比》等活動,認真總結師德師風建設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跡,評選師德先進典型,弘揚高尚師德,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并加大師德典型宣傳力,激勵廣大教師自覺遵守師德規范,不斷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推向深入。
一、師德師風督查制度
(一)學校運用校、院兩級督導聽評課和督導巡查工作機制,嚴格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師德師風建設由全體教職工相互監督、學生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并設立師德師風問題舉報郵箱,公開監督電話,廣泛向學生及社會征求對本校師德師風建設意見。
(二)定期召開教師座談會、學生座談會,聽取學生對學校師德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制訂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凡發現教師有違紀師德師風、違法犯罪現象不論是否屬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圍,都必須向學校有關人員反映,凡視而不見,推委縱容、任其發展的,學校將按照情節和后果加以責任追究。
(四)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學生一旦自身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或侵害要立即舉報,爭取保護。
二、師德師風問題處理報告制度
發現有嚴重違反師德行為,學校按照職能分工對師德失范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據實報告,并立即進行調查處理。平時運用師德專題教育,加強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學校師德違規處理情況。對因嚴重師德違規問題撤銷教師資格和違法犯罪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錄入教師資格限制庫,實行教育全行業禁入。
三、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制度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分工負責、履職盡責、狠抓落實。
(二)分級管理,層層落實,將杜絕教師犯罪納入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內容, 把杜絕教師犯罪的責任分解給每個二級院(部)和每位教職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機制。各教學單位負責人與黨支部書記是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做好日常提醒和教育,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把握教師思想動態,排查問題隱患,重視教師身心健康,關心和解決教師的實際問題。
(三)加強教師管理,嚴格規范教師行為。學校積極開展預防和杜絕教師犯罪的教育活動,嚴格執行師德師風建設制度,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法律法規、黨紀政紀條款、職業道德規范和準則等相關內容,嚴格遵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四)加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教育,強化教師對每個學生的保護意識。廣泛開展學生自我防范、保護、救護能力的教育活動,重點抓好學生日常行為習慣養成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道德修養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五)加強監督、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學校認真執行《師德師風監督制度》, 完善校內教職工相互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制度。學校教職工一旦發現有教師犯罪的必須按照《師德師風監督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和報告,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四、師德師風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制度
教職工發生不遵守師德師風規范的行為,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連帶責任追究:
(一)違反師德師風規范情節較重,造成的后果影響較大的,對當事人給予責令檢查、通報批評、限期改正,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基本稱職及以下,并不得參加評優、晉級和正常晉升工資。
(二)違反師德師風規范情節惡劣,構成犯罪事實的,上報上級部門,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一、愛國守法
(一)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與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關心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忠于祖國和人民,堅決抵制有損國家形象和人民利益的言行。
(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提高法律觀念和法律素養,依法從教,依法執教,依法治學,爭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履行教師職責。認真履行教師的權利義務和崗位職責,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自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校園和諧,堅決反對不利于社會穩定的言行、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
二、敬業愛生
(一)忠誠人民教育事業,樹立崇高職業理想。熱愛教師職業,增強職業責任感和使命感,以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為己任,在各自工作崗位上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實踐育人、文化育人、合作育人。
(二)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堅持與時倶進。認真學習掌握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能和新方法,拓寬知識視野,優化知識結構,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職業能力。
(三)真心關愛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全面深入了解學生,真情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建立正確、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每一位學生,尊重并積極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不得損害學生的合法權益。
三、教書育人
(一)堅持育人為本,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遵循并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尊重學生主體地位,更新教育觀念,豐富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實現教學相長。
(二)堅持立德樹人,正確處理教書與育人的關系。注重教育教學過程中對學生的政治素質和思想素質的培養,把育人貫穿到人才培養的各環節、全過程。了解學生的發展需要,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鼓勵學生的正當愛好,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不拒絕學生的合理要求。
四、嚴謹治學
(一)弘揚科學精神,堅持追求真理。以嚴謹求實、精益求精的治學態度,尊重科學規律,勇于探索創新,追蹤學術前沿,勇攀學術高峰。堅持事實求是,潛心鉆研業務,敢于堅持真理,勇于修正錯誤。發揚學術民主,善于團結合作,協力攻關,互助共進,不斷提高教學科研能力和專業學術水平。
(二)秉持學術良知,恪守學術規范。堅持學術誠信,堅守學術道德,力戒心浮氣躁和急功近利。不弄虛作假,不抄襲剽竊,不沽名釣譽,不侵占他人勞動成果,自覺維護學術尊嚴和學術自由,堅決抵制一切學術失范、學術不端和學術腐敗行為。
五、服務社會
(一)樹立為社會服務意識,勇于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服務社會,積極參與科教興國戰略實施,將新成果、新工藝、新技術及時應用于社會,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人類進步服務。
(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關注社會事業發展。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參與決策咨詢、對策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培訓等服務活動,為政府、企業和民眾提供專業化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六、為人師表
(一)堅持以學生為本,學為人師。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志存高遠,淡泊名利,把個人理想、本職工作、學生成長與國家發展和人民幸福緊密聯系在一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優良學風教風,不斷學習,開拓進取,以身作則,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學識風范教育感染學生。
(二)堅持從自身做起,身正為范。規范遵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知榮明恥,公道正派,維護社會正義,引領社會風尚,
為學生做好表率。注重師表風范,舉止文明,儀容儀表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塑造良好的師表形象。自尊自律,清廉從教,堅守高尚情操,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自覺抵制一切有損教師身份和職業聲譽的行為,自覺維護高等學校教師良好的師德風范和社會形象,自覺參加學雷鋒志愿服務活動。
(三)堅持從點滴做起,勤儉辦學。樹立可持續發展理念,增強節能環保意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培養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積極開展校園節能創新,探索開源節流新途徑。
一、為了正確評價教職工在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中的成績和作用,激勵督促教職工重視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動和確保師德師風建設的順利進行,并為其年終考核、職稱聘任、項目申報、評優評先等提供依據,制定師德師風年度考核。考核指標詳見《廈門東海職業技術學院師德師風考核表》。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教職工有下列情況者,考核為不合格:
1. 向學生散布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四項基本原則的思想觀點。
2. 散布流言蜚語,危害社會和學院的穩定、發展以及學院的聲譽。
3. 工作懶散,不負責任,上課無教案、無準備的課或帶著個人私怨上賭氣課。
4. 拒絕接受學院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對學生中出現的問題,不聞不問,一推了之。
5. 抄襲或剽竊他人的勞動成果,侵占他人的知識產權。偽造科研項目、學術成果、專家鑒定、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請他人代寫文章或署名不實。
6. 弄虛作假,謀取利益。
7. 參與迷信和偽科學活動。
8. 其他違背師德規范和觸犯刑律的行為。
二、考核結果要作為對教師的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崗位聘任、評優評先、晉級提拔、績效評價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據。對師德考核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并提名“師德標兵”候選人;對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該年度不得申報各類先進,推遲一年申報高一級教師職稱、職務。
第六章 附則
一、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