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為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立項申報和下半年結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立項申報
(一)申報條件
1.申請人(指項目負責人,下同)須為我省高等學校在職教師或科研人員,具有獨立開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寬至43周歲)。
2.每個申請人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已承擔省部級以上項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尚未結題的不能申報。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其它申報條件。
(二)支持方向
項目應具有一定學術價值,具備創新性和研究基礎;優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學校科研創新能力、有一定轉化前景、服務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科技類項目;加強學科交叉與融合,優先支持跨學科、跨領域的聯合項目;突出項目與平臺、團隊的有機結合,優先支持以學校科研創新平臺和創新團隊為依托的項目。
(三)立項程序
采取“個人申報、學校評審推薦、省廳審核立項”的方式進行立項。學校負責組織本校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對項目進行排序后向我廳推薦。我廳根據各校科研情況和申報數確定立項指標,經審核后予以立項。
(四)項目管理
1.堅持質量原則。高校要加強對項目申報立項的組織和管理,突出以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為導向,充分發揮校學術委員會作用,確保立項質量水平,寧缺毋濫。要重視和發現科研后備力量,營造有利于學術創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長的寬松環境。
2.明確經費支持。推薦至我廳的項目,各高校應明確給予一定經費資助,保障項目在實施期內正常運行。我廳將從結題的項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選優秀項目。項目實施情況將作為我廳有關創新團隊計劃立項、科研平臺申報、重點項目推薦等工作的重要指標。
(五)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申報采取電子化方式進行,申報材料由各高校負責匯總,統一刻錄光盤后報送我廳,無需報送紙質材料。我廳不接受個人申報。報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報推薦匯總表》(每個學校1份,包括EXCEL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PDF掃描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請書》(每個項目1份,WORD電子版)。初級職稱申請人申報的項目,應在申請書中附上一位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意見。
2.各校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推薦情況的函件(每個學校1份,加蓋學校公章的PDF掃描件),內容應包括項目申報情況、評審推薦過程、專家組名單(含專家姓名、單位、職稱和聯系電話)、公示情況等。
二、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下半年結題
(一)項目管理
1.請各有關單位及時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結題條件的項目負責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項的科技類、2017-2018年立項的社科類項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結題工作。對2016年及以前立項的項目予以終止執行,不得報送此類項目結題申請。
2.各高校要對項目結題材料嚴格把關,充分發揮校學術委員會作用,對項目科技成果進行專業化評價,對每個項目提出明確的結題審核意見,確保結題質量。
(二)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結題采取電子化方式進行,結題材料電子版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負責匯總,統一刻錄光盤后報送我廳,無需報送紙質材料。我廳不接受個人申報。
1.《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結題匯總表》(每個單位1份,包括EXCEL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PDF掃描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結題報告書》(每個項目1份,WORD電子版),佐證材料(每個項目1份,PDF掃描版)。
2.每個項目請單獨建立文件夾,并按照“序號+項目編號+負責人姓名”的規則命名文件夾,序號應與結題匯總表對應。一個項目的結題報告書和佐證材料應置于同一文件夾內。因各專項結題要求不同,結題報告書封面及結題匯總表相關欄目均應標明項目所屬專項,否則一律按非專項結題要求予以審核。
三、其他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評審推薦及項目結題工作,相關電子版光盤(立項與結題分別刻錄,均為一式2份,請在光盤外包裝上注明“立項”或“結題”)于11月15日前寄達我廳科學技術與信息化處,逾期未報送材料或未按要求報送材料的,視同放棄。聯系人:郭紹英、吳舒偉,電話:0591-87091221、87091238。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62號省教育廳科技技術與信息化處。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報推薦匯總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申請書
3.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科技類)結題匯總表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師教育科研項目結題報告書
福建省教育廳
2021年10月12日